苏州男子10天购买8副不同品牌的耳机,试用完就退货,被平台拒绝后起诉要求赔偿,法院:买家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驳回诉讼请求
2026-05-11 21:30:11 热点
近日,苏州试用诉求诉讼苏州虎丘法院审结一起案例,男天刘某在十天内购买8副不同品牌的购买规则蓝牙耳机,拆封试用后全部申请退货。副不法院平台运营公司起初同意了部分退货,同品天无退货但在刘某后续订单中以类似理由申请退货时,牌的平台赔偿拒绝了其请求。耳机刘某遂起诉要求平台运营公司退回其中2副耳机货款共计625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完退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频繁下单并退货的拒绝行为,已超出普通消费者为满足生活需要而合理试用的滥用理由范畴,不合理增加了商家运营成本与商品价值减损,请求构成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苏州试用诉求诉讼滥用,有违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男天因此,购买规则平台拒绝其后续退货申请具有合理性,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陕视新闻、宁波晚报
编辑: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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