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张垣·书香润检 | 娄素涛:心藏方圆,追寻正义之光
【来源:张家口检察】
刚踏入刑事办案领域时,法护我曾陷入认知误区,张垣一度认为,书香刑事案件有着固定的润检办案流程、统一的娄素法律适用标准,所有工作都遵循程序化、涛心模板化的藏方硬性规范,办理案件不过是圆追义按部就班走流程,同一案件交由不同承办人处理,寻正最终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偏差,法护只要结论不出差错,张垣便是书香完成了职责。
当静下心品读陈瑞华教授《看得见的润检正义》一书后,我才深刻感悟到:真正的娄素司法公正,从不是涛心冰冷的流程走完,也不是单纯的结果无误,而是让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能信服的方式落地生根。

正如陈瑞华教授在《看得见的正义》中所言:“程序正义所最终要求的就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官员或者机构,在作出使一个人的权益直接受到有利或者不利影响的决定之前,必须给予这个人以参与决定制作过程的机会,对那些利益处于对立状态的当事者,必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并确保参与者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参与能力。与此同时,决定者在作出限制或者剥夺个人权益的决定时,还必须极其慎重,内心具有并向外部表达出充足的理由,以便能尽量说服受到不利对待的一方。”
这不禁让我忆及一起伪劣种子刑事案件,案件承办人察觉案件核心的田间损失鉴定意见中,现场鉴定损失的计算逻辑与数据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本案行为发生时间、涉案玉米种子的参数信息等其他在案证据,秉持审慎原则,适用案发时(2023年)的认定标准,(我国玉米种子质量国家标准原规定发芽率不低于85%,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标准将发芽率提升至不低于88%,),经过精准核算,最终依法认定本案生产损失数额为17万元,大幅小于鉴定意见中的42万元,该认定意见亦得到县人民法院的采纳,并依法作出宣判。从42万元到17万元,这一数字的修正,从来不是简单的金额增减,而是刑事司法领域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生动实践,更是每一位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矢志不渝、极致追求的最好见证。
正义从来就不是非黑即白、善恶立判,现实往往复杂多变,人性的幽暗、世事的繁杂,让每一次正义的追寻都充满两难与挑战,但这正是司法实践最真实的模样。法律如同我们手中的画笔,它或许不够精准,难以尽善尽美,却始终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守护着社会的底线。法治的意义,从来不是实现一蹴而就的绝对公平,而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在规则之下获得尊严,让每一次权利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让正义的光芒即便微弱,也始终未能熄灭。
正义既藏于“方”的刚性规矩、法定程序之中,也蕴含在“圆”的为民情怀、良知本心之内,正如陈瑞华教授所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追寻正义的道路或许布满荆棘,但我们心中对正义的信仰、对美好的向往,永远是穿透迷雾的一束光,唯有恪守规矩底线,永葆公正初心,才能追寻那束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之光。
作者系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
编辑:伊宣宇
校对:高美林
审核:魏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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