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民法院执结涉青年租赁纠纷案:莫以青春为注 透支诚信人生
二十几岁,双辽市人是民法逐梦拼搏、不负韶华的院执黄金阶段,也是结涉纠纷青年人扎根社会、蓄力前行的青年青春关键时期。然而,租赁部分青年刚踏入社会,案莫便深陷虚荣攀比、为注盲目高消费的透支误区,为追求一时的诚信物质享受,不惜透支个人诚信底线,人生最终触碰法律红线,双辽市人陷入失信违约的民法困境,为人生蒙上难以抹去的院执污点。
近日,结涉纠纷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多起公证债权文书、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案被执行人均为“90后”群体。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干警始终秉持审慎司法、温情执行的工作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慎用刚性强制措施,通过耐心释法明理、精准普法宣教,积极引导被执行人认清自身错误、主动履行清偿义务,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为当代青年诚信立身敲响了直击人心的法治警钟。
在执结的双辽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于某的失信行为极具典型教育意义。2024年10月,于某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承租轿车一辆,约定租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月租金9000元。租赁期满后,于某并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经双方结算,截至2025年7月27日,于某累计拖欠租金5000元,虽口头承诺月底结清欠款,却始终拒不兑现。
经租赁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2025年10月,租赁公司依法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于某支付拖欠租金。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于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2025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但调解书生效后,于某再次违背诚信约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26年3月,租赁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法冻结于某微信、银行卡等资金账户,经全面核查,其账户内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并未直接采取失信惩戒、司法拘留等强硬执行措施,而是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劝导,详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深刻阐释个人诚信对职业发展、社会立足、人生长远前行的重要价值。
经过执行干警的法理说教与思想引导,于某彻底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前往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在干警见证下,通过朋友转账将5000元案款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这起涉青年车辆租赁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通讯员:王鹤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